3年內離婚2次又復婚,丈夫又因猜忌老婆外遇互潑臟水 判離婚
昨日,市一中院通報了一樁離婚個案,案件中的當事人在3年時間里離婚2次后又復婚。然而,雙方最終因互相猜忌,互潑臟水,干擾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打官司起訴離婚。法院認定雙方感情破裂,判準離婚。
張婷家住成都,是成都一銀行高級職員。2004年10月,經人介紹,她認識了比自己大13歲的重慶男子曾華,并閃電結婚。婚后不到一年,因為年齡差距和性格差異,兩人逐漸產生矛盾。 曾華懷疑張婷有外遇,兩人為此時常爭吵,結婚不到一年兩人就協議離婚了。分開一個月后,兩人認為各自心中放不下對方,于是又復婚。復婚后半年,兩人再次協議離婚。之后分開沒多久,兩人又復婚。 他們的婚姻如此多變,主要是因為曾華疑心太重,還在張婷的包里秘密放上錄音設備,監聽張婷的一舉一動。2010年12月,曾華向張婷的單位寄去信件,反映張婷生活作風有問題,還對張婷實施家庭暴力。曾華的舉動,讓他們的感情徹底惡化。后來,張婷因實在無法忍受,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曾華離婚。法院一審判令準許兩人離婚。 接到判決書后,曾華提出上訴。目前,市一中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法院認為,張婷、曾華二人多次因矛盾鬧至公安機關,且曾華干擾了張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二人之間的婚姻基礎已經缺失,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準許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