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為離婚偽造妻子偷情照并大肆傳播
原本恩愛的夫妻因家庭瑣事反目成仇,丈夫拿著妻子“出軌照”向法院提出離婚,并在妻子的同事、領導、親朋好友間大肆傳播,妻子則指責丈夫為了降低離婚成本偽造照片破壞自己名譽。昨日下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這起妻子狀告丈夫的名譽權糾紛案。
1966年出生的龔先生在虹橋機場工作,2004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1972年出生、在舞蹈學校當老師的顏小姐,兩人迅速確立了戀愛關系,并于2005年1月結婚,同年11月女兒誕生。之后不久,原本和睦的家庭卻總是因為瑣事爭吵。龔先生指責妻子對公婆不敬,而妻子則認為婆婆重男輕女,自從女兒誕生之后就沒給她好臉色看。2008 1月年底,兩人開始分居。
2009年8月17日下午,因美國領事館簽證需要,龔先生在長樂路附近參加面試說明會。據他稱,在會議結束后路, 過延中綠地,發現妻子與他人約會。當時為了不驚動妻子,龔先生在后方約50米觀察,并請路過的兩名中學生用手機拍下照片。2010年3月,龔先生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川沙法庭訴請離婚,并在舉證中出示了這2張照片。
顏女士稱,龔先生向舞蹈學校的領導、同事、同學等多人講述其出軌,并出示照片。然而,經司法鑒定,上述照片中的女方并非顏女士,照片系龔先生偽造。不堪其擾的顏女士認為照片已經嚴重損害其名譽,導致自己精神恍惚,并患上抑郁癥,遂向法院起訴。一審法院判決龔先生向顏女士賠禮道歉,并賠償8800余元。龔先生表示不服,隨即上訴至市一中院。
庭審中,龔先生堅稱當日在綠地見到的就是妻子顏女士,并對一審法院對照片的司法鑒定存有異議。情緒激動的顏女士當庭數度落淚哽咽,“他偽造證據,拿著我的婚紗照找人假扮,拍攝了這樣的照片,并散發長達1年之久,目的就是為了降低離婚成本,把我說成過錯方。”
雙方當事人均拒絕調解,本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