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 眾“妻妾”結伴上告
未婚男騙子兒女已成群 眾“妻妾”結伴上告討說法
她們曾經都以為,自己終究會成為三千弱水中的獨一瓢,為著這樣的念想,容忍著與自己共存的女子。卻不料,最終仍沒逃過共淪弱水的命運,帶著嗷嗷待哺的孩子,向一個昔日濃情蜜意、如今薄情寡義的男人,追索撫養費。
只是她們都搞不清楚,這場有關撫養費的官司,對于她們今后的生活,是一個句號,還是一個問號?
“現行婚姻法需要進一步完善。 ”有關法律界人士指出,“不能讓一些道德敗壞者,鉆‘同居’的空子,欺騙女性的情感,傷害女性的身心。 ”
1 軟磨硬泡兩人確立關系
身材高挑的吳菲來自天府之國,川妹子火辣的性格使得她有一股不服輸的勁頭。高中畢業后,為了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她離鄉打工,2005年來到上海,并在一家餐飲企業干得有聲有色。
由于外表出眾、性格爽朗,吳菲不乏愛慕者,但對于自己今后的人生,她自有一番規劃。希望攜手一生的人最起碼相貌堂堂,有自己的事業,能夠跟她一起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心中有著這樣的藍圖,以至于甄世榮的出現一度讓吳菲熟視無睹。
2007年9月,經朋友介紹,吳菲認識了40歲出頭、做生意、單身的甄世榮。
中等身材,體形偏瘦的甄世榮,在吳菲眼中完全只是陌路人。簡單的閑聊后,吳菲準備抽身離去。離開前,甄世榮要了她的電話。此后的一段時間里,甄世榮發動猛烈追求,頻繁地給吳菲打電話,不管是深夜還是凌晨,有時候吳菲不說話,甄世榮就在電話里訴衷腸。
2 跟他回老家后打消疑慮
慢慢地,吳菲習慣了甄世榮的電話,習慣了他的早請示晚匯報,也習慣了這個其貌不揚的男人出現在自己的生活中。 2008年5月,兩人正式確立戀愛關系,同居在一起。
同居之后,兩人在小區里儼然一對恩愛的夫妻。早晨,吳菲會送甄世榮去上班,戀戀不舍地告別;傍晚,兩人會坐在小區搖椅上,肩靠肩看夕陽;周末,兩人會手牽手外出買菜,過著最正常的夫妻生活;偶爾,也有朋友上門,一起歡笑玩樂。
甄世榮還帶著吳菲回了浙江老家,以準兒媳的身份見了公婆,拜祭甄家祖墳。相處一段時間后,他將自己在上海市區的一些房產信息告訴吳菲,并時常叫吳菲幫他去繳付物業管理費和收租。
甄世榮對吳菲表現出強烈的占有欲,同居后,就讓吳菲辭掉工作,一心呆在家里,在他看來,外出工作只會讓吳菲心生他意。平時,他會頻繁地查詢吳菲行蹤,有時候吳菲外出與朋友聚會,也要每隔半小時通一次電話。
甄世榮的這些做法,吳菲也會感到束縛,跟甄世榮吵鬧,但最終都安慰自己,這無非是愛的表現。
雖然感情融洽,但吳菲也對甄世榮有過懷疑。 “你年紀這么大,生意也做得不錯,難道就沒有結過婚?”面對吳菲的疑問,甄世榮以實際行動向她證明。在相處的過程中,他在上海又購買了房產。為此,他帶著吳菲回到浙江老家,到派出所開具了 “未婚證明”??粗t彤彤的印章,吳菲消除了心中的疑惑。此后,吳菲完全信任甄世榮,不管對方說什么做什么,她從來沒有半點懷疑。
甄世榮也時常向吳菲提出結婚,但吳菲認為時機還不成熟。因為她覺得結婚只是分分鐘的事情,只要自己點頭即可。
不曾想,結婚只是一個永遠也不能實現的夢想。
3 “糟糠之妻”電話讓她警醒
去年9月的一天下午,天空陰暗晦澀,烏云低得仿佛隨時要塌下來。風雖然不大,可是又尖又利,令人覺得寒意侵骨,吳菲雖然穿了長衫,仍舊不由打了個寒噤。
突然聽見鈴聲,才發覺甄世榮上廁所時,將手機放在窗臺上。她隨手拿過來,看見一個跳動的 “糠”字,吳菲心下一驚。
她沒有接起電話,而是在鈴聲響停之后,細細翻看甄世榮的手機。翻著翻著,一張張父慈女孝的全家福圖躍入眼簾。那樣慈愛的表情,讓吳菲一時間難以相信這就是那張熟悉的臉孔。
看著看著,吳菲只覺得手機中的一張張照片都浮動起來,耳中惟有尖銳的嘯音,像是無數的聲音沖撞進來。
甄世榮也聽見了電話響,從廁所趕緊出來。他看了看吳菲的表情,拿過電話出了門,沒有作任何解釋。
吳菲呆坐在家里,回想起相處一年多來的點點滴滴,過往的一幕幕如同放電影般在眼前浮現,而那些當初未曾注意的細節,卻在影像中慢慢放大、清晰。
年初時,她曾無意中看到甄世榮的信用卡消費記錄,上面有很多零零碎碎的消費款項發生在浙江湖州,但這些日子,甄世榮肯定跟自己在一起。
不久前,兩人去崇明游玩,在輪渡上,甄世榮的手機不斷響起,他神色異常地屢屢掛斷,卻只說是 “爸媽打來的”,當時她無意中一瞥,來電區號并非他老家。
時不時地,甄世榮還會離家幾日,他的理由都是回老家看望父母,但從來不會用當地座機給自己打電話。
眾多的細節讓吳菲漸漸明白,甄世榮應該另外還有一個女人,而這個女人已經有了一個女兒,這個女兒,是甄世榮的孩子。從電話中保存的姓名來看,這個女人,在甄世榮看來,是 “糟糠之妻”。
4 明知疑點重重還是為他生下兒子
想清楚這些,吳菲慢慢地冷靜了下來。她決定成全對方。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她發現自己已經懷孕3個月了。
吳菲跟甄世榮攤牌,甄世榮也承認“那個女人”的存在,但一再保證,跟那個女人并無任何感情,目前已經準備將其送出國,希望吳菲能夠給他點時間。
兩人屢屢為此事爭吵,但始終沒有結果,難以負荷如此壓力,吳菲沖到醫院,要求引產。吳菲的激烈,讓甄世榮震驚,他追到醫院,苦苦哀求。看著吳菲決絕的表情,甄世榮提出:“如果你不放心我,擔心孩子的將來,我跟你簽個協議,我給你最起碼的物質保障。 ”
在甄世榮的勸說下,吳菲回了家。時隔三日,兩人就孩子今后的成長費用,列了一個清單并簽名摁手印。在這份協議中,甄世榮同意支付給吳菲的孩子總共132萬余元的撫養費。
看著甄世榮的表現,吳菲心想,也許這個男人只是有些花,但心還是在自己身上。于是,她依舊選擇相信他。
然而,沒過幾天,兩人又發生了爭執。去年10月2日,甄世榮早上出門的時候,告訴吳菲中午會回家吃飯,可到了中午,吳菲打電話給他,他稱自己在五角場,要下午回家。到了下午,他又稱自己在杭州,晚上不回家了。
“你給我個賓館的固定電話吧,我打給你。 ”吳菲說。但甄世榮以沒有電話為由拒絕了,并掛斷了電話。吳菲再打過去,就沒有人接了。
吳菲明白了,他又到那個女人那里去了。在家里呆坐了幾個小時,傍晚時分,她找出當初偷偷記下的“糠”的電話,撥了過去。
“喂? ”對方接起電話,背景很嘈雜,還夾有嬰兒的哭聲。吳菲停頓了幾秒,很直接地說:“我是甄世榮在上海的女人。我有了他的孩子。 ”
吳菲的話讓對方一度沉默,但對方的回復卻讓吳菲更加絕望:“我已經幫他生了一兒一女了。 ”
這個電話除了給吳菲帶來更大的沖擊,沒有起到任何效果。她不知道自己該以怎樣的心情面對甄世榮。只知道甄世榮依舊在以 “送她出國需要些時間”為由,搪塞著所有的疑點。吳菲自己也沒有搞明白,自己是在怎樣的疑慮與徘徊中,跟甄世榮繼續生活下來,并在今年的3月6日生下了兒子陽陽。
5 兩個被騙的女人聯手上告騙子
今年6月3日,對于吳菲來說,是個刻骨銘心的日子。那天剛起床,一家人都還在圍著孩子轉,突然傳來一陣敲門聲。吳菲開門后,隨即呆立在那里。一個身材微胖的女人,帶著兩個幼小的孩子站在門口,大的孩子不過二三歲,小的還不會走路。
“我是孫穎,甄世榮的妻子。”女人未語淚先流,“他已經半年多沒給我們生活費了。 ”
孫穎就是吳菲在手機中看到的“糠”。她與甄世榮相識于2006年,此后保持著同居生活。 2007年9月,孫穎為甄世榮生下一個女兒,于2009年9月又生下一名兒子。在2008年5月前,孫穎和甄世榮及其父母一起共同生活,此后,甄世榮和她搬到上海南匯的一套房子里。但搬進去之后,甄世榮只在每個周末過來和她見上一面。到了2009年5月,甄世榮又將孫穎帶到浙江湖州,其父母和小孩也跟著搬過去,一同生活。此后不久,甄世榮又將孫穎帶回上海。
孫穎手中也有一份甄世榮與她簽訂的撫養費協議,協議中寫明,甄世榮支付給孫穎兩個孩子撫養費共計80萬元。可實際上,甄世榮此后一分錢也沒有付過。孫穎用自己的積蓄貼補家計,如今山窮水盡,只得輾轉找上了門。
面對兩個女人,三個孩子,甄世榮一時間不知如何是好,他自知難以自圓其說,奪門而逃。
吳菲和孫穎在聯系甄世榮未果的情況下,氣憤難填。次日,她們打開了甄世榮未鎖的保險箱,從里面拿走部分甄世榮的房產資料和個人資料,并短信通知對方盡快與她們聯系。
再回想到相處時的點點滴滴,吳菲驚恐地發現,甄世榮在外面應該仍有眾多女人和眾多孩子。這一想法瞬間像烏云一般籠罩了她的全身,讓她深感懼怕。
“今后,我們跟他肯定是沒有任何關系了,但孩子是他親生的,他應該負起責任來。 ”6月9日,吳菲和孫穎一起,起訴至法院,要求甄世榮依據雙方簽署的協議,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庭審紀實
被告稱200萬撫養協議是“被脅迫簽署”
在昨天的庭審中,雙方爭議焦點主要有兩個,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的給付。兩名原告分別拿出她們于2009年9月和2009年10月與被告簽署的協議,協議中,雙方對于孩子的撫養費問題達成一致,分別是支付給吳菲的孩子132萬余元,支付給孫穎的孩子80萬元。兩名原告均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上述撫養費。面對兩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被告甄世榮的代理律師一一提出反駁意見。
撫養權的歸屬
兩名原告提出,三份DNA親子鑒定證明,原告的三個孩子確系被告的親生孩子。孩子們的出生時間非常接近,足以反映出被告至少同時與她們兩人同居,他欺騙女性情感,給她們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
雖然被告口口聲聲稱要孩子的撫養權,但實際上從孩子出生開始,他并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只是長期疲于應付各種女人。翻看這些資料,她們才知道,原來甄世榮的女人并不僅僅只有兩個。保險箱里有張明信片,是一個同樣姓甄的孩子寫給“爺爺”的,祝爺爺新年快樂。吳菲懷疑,這是甄世榮的另一個孩子,因為此前甄世榮曾經提過要做 “親子鑒定”,又說過“孩子成績不好”。
她們還找到一個女作家的一本書,根據上面的地址,在網上查到女作家跟甄世榮的親密合影以及游記,按時間推算,應該是在吳菲坐月子期間。
三個孩子都是從小跟母親一同生活,目前,年幼的孩子尚在哺乳期。 “鑒于被告道德敗壞,恐對孩子造成極壞影響,撫養權應該歸母親。 ”原告的代理律師說。
而被告的代理律師認為,兩名原告并非本市常住人口,在本市并無固定住所亦無固定工作,沒有能力撫養小孩,因此,被告希望能夠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此外,被告懷疑,原告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只是為了更加順理成章地居住在自己的兩處房產里。
撫養費的給付
原告的代理律師提出,撫養費的金額評定應該根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協議,這是雙方真實意思的體現。以吳菲的協議為例,從被告答應與她簽協議到最后落筆成文,當中經歷了三天的時間。 “相信被告是經過深思熟慮,并有可能咨詢了律師。”律師指出,協議中的一些表述,例如“平等、自愿、友好”等詞匯的運用,顯然是非常專業的。是被告在對自己的經濟實力有過評估,認為對房產的處置足以應付當前狀況的情況下簽署的協議。
“這三個孩子都是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從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出發,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對于孩子的撫養費有過協議,即便協議金額高于一般水平,也應予以支持。 ”律師說,而被告此前并未按照協議每月支付撫養費,故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協議內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對此,被告也提出異議。首先,撫養費的給付方式只能是按月支付。因為被告目前剛四十歲出頭,正值中年,身體健康,并無任何隱疾,完全可以陪伴孩子成長。其次,撫養費的金額,不應該考慮協議內容,因為這些協議有失公允,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被告認為,原告如果要撫養孩子,應該回到戶口所在地,即重慶和安徽,撫養費則參照原告戶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標準。
被告查閱過相關資料,了解到吳菲戶口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240元,孫穎戶口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600余元。據此,被告代理人提出,每月支付給每個孩子三百至五百元錢,足以維持他們在當地的生活。
由于雙方對于撫養費的金額認定差距太大,法庭調解無效,將擇日宣判。
專家點評
現行婚姻法需要更加完善
熟知此案的有關法律界人士對本案的幾個爭議焦點有如下一番評述:
第一,對原被告雙方的做法,特別是被告的行為感到非常遺憾。
“我們留意到,原被告出示的第一份證據,就是被告的未婚證明,證明被告沒有婚姻史。 ”這份看似不起眼的證據,實際卻成為被告手中最重要的籌碼。
被告沒有婚史,也就意味著不能夠單純運用婚姻法中的“重婚”罪名對其加以判別,也無法用刑事理論來評定其行為。這不能不給公眾帶來一種困惑,被告的行為不僅僅是不道德的,更是對現行婚姻法的挑戰,對社會公德的破壞,可是否就因為他從未結婚,就能夠逃避法律的制裁?
第二,關于撫養費的標準問題。
按照現有審判實踐的慣例,撫養費的給付尺度一般是在其收入的20%至30%范圍內。但實際上,撫養費本身就有著很多不確定因素。其中,城鄉居民消費水平有不確定,個人收入也有不確定,這些難以統計的數字,必然使得實際需要給付的撫養費數額與現有的法律法規形成沖突。如何給付,給付多少,應該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關于撫養費的給付方式。
現有的撫養費給付方式,一般有三種情況:按月給付、分段給付和一次性了斷給付。對于上述幾種給付方式,國家并無鼓勵性做法,亦無限制性做法,也因而造成大多數案件了而不斷。事實上,法院判決執行的實際情況證明,了而不斷是最常見的現象,在法院執行難中,最常見的也是撫養費給付難問題。“最理想的給付方式,是根據當事人的情況不同,采取更加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標準。 ”
第四,關于本案的給付方式。
本案對于孩子的撫養費給付問題,有著比較特殊的情況。首先,原被告雙方有相關的協議約定;其次,雙方身份特殊,都非本市常住人口,也無固定工作;第三,孩子生下來后,雙方的矛盾處于激化狀態;第四,至今為止,被告對個人、對孩子、對社會極不負責任,對自己的誠信乃至人品亦無所謂。
在這樣的情況下,法院不應該采納按照常態的給付方式,可以考慮一次性了斷,以保障孩子的生存成長。
“現行的婚姻法并不是在完全市場化的情況下制定的,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婚姻法在有些地方尚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 ”這位法律界人士說,“社會是否進步,法制是否健全,婚姻法是個很重要的標尺。我們需要更完善的法律規定,對‘同居’這種社會現象也需要更完善的司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