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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外孫女是否有權繼承外祖父遺產復函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 你廳8月19日(55)司辦字第94號關于外孫女是否有繼承外祖父遺產的權利的請示,由司法部轉送本院處理,茲答復如下: 死亡者的外孫子女與孫子女同是他的直系血親后代親屬,他們的地位是相等的,所以外孫子女應與孫子女有同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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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婚姻法釋義十五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釋義】 本條是對夫妻人身自由權的規定。 人身自由權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本條為什么還要對夫妻的人身自由權專作規定呢?這里規定的夫妻人身自由權并不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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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婚姻法釋義十四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釋義】 本條是對夫妻姓名權的規定。 一、關于姓名權 (一)姓名權的概念 世界萬物,總要取個名字,以便于識別,人也是如此。人的名字在法律上的正式稱謂為姓名。姓名是公民的特定化標志,是公民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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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婚姻法釋義十三
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釋義】 本條是對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的規定。 一、夫妻與夫妻關系 夫妻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簡單的表述有:夫妻,丈夫與妻子的合稱,即男女通過合法的婚姻組成的配偶。較為復雜的表述有:合法有效婚姻所創設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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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釋義十二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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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釋義十一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釋義】 本條是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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