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某些單位、協會舉辦全國性的婚姻管理培訓、研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
近來,一些省市民政部門相繼來函來電,反映某些單位、協會通知或邀請各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派員參加培訓、研討班。這些培訓研討班收費昂貴,有的還借機推銷書籍、錄像帶等,其目的是為本單位創收。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今后,各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接到某些單位、協會未經民政部批準的類似通知或邀請函時,希望不要參加,并把情況及時報民政部。
二、有些單位、協會或個人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推銷有關婚姻登記管理方面的書籍、錄像帶等,未經各級民政部門審查批準的,應不予購買。
三、請將本通知轉發基層婚姻登記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