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只起訴離婚,不要求分割財產,我可以同意,是這樣嗎
現在有一種“時髦”的做法,那就是起訴方在律師的授意下,可能只就“解除夫妻關系”提出訴訟,對于夫妻有哪些共同財產往往只字不提,在夫妻財產數額較大的情況下,尤為常見。
其實這是訴訟的一種策略,但應訴方往往頻頻“中招”。
策略:既然雙方在婚姻中都活的痛苦,不如先離婚再說。反正財產又沒有分割,還是共有關系,你的那份早晚少不了。
目的:盡可能快地實現其離婚意圖,該方如果掌握家庭財產,離婚后會立即轉移,比如其名下夫妻共同房產的處置;不掌握財產的,在會離婚后立即對財產“先凍結”,并立即訴訟。
反制:不掌握財產的被告,要求財產和婚姻關系一并處理,是應訴時的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