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斷工齡款”【觀點二】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次性買斷工齡款實際上類似于企業破產后給付的破產安置費,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分割。”
理由
我國婚姻法采取的是法定夫妻財產共有制,即只要當事人沒有特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理論上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明確規定可以認定共同財產的范圍中包括工資、獎金等,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第(二)、(三)項規定,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屬夫妻共同財產。買斷工齡款與工資等具有相似之處,與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性質相同,因此,買斷工齡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處理 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