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套共有房產的分割問題
王先生有兩兄弟,家中兩套房產,都是由兩兄弟共同擁有,其中一套面積比另一套大10平方米左右。王先生想把名字改過來,改為一人一套房子,但是他的兄弟好像不情愿。請問李律師能不能從法律角度解決這個問題?可如何解決?
律師解答:
這是關于共有財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我國的《物權法》對共有情況有明確的規定。
共有財產的分割和處分,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假如房產屬于按份共有,共有人之間可以約定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對于分割的方式,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達不成協議,共有的房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按份共有人也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房產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另一種情況,假如房產屬于共同共有,對于共有房產的分割也是可以先按照約定進行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分割的方式與上述按份共有的分割方式一致。
王先生的兩套房產均是共有的房產,想要更名涉及到共有財產的分割和處分問題。
如果王先生想要取得按份共有的房產,可以向其兄弟購買其所占的份額;如果王先生想從該房產除名,可以轉讓自己的份額,但是其兄弟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王先生想達到一個共同分享的財產,與弟弟談判必須支付的費用和獲得的全部財產的所有權,如果不同意王先生的兄弟,王燦先生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財產。王先生從房地產拆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人不能單方面財產轉讓給他人,須老百姓都同意。因此它可以進行談判,王先生的哥哥從王先生必須支付的費用和刪除,或者財產拍賣,出售和轉移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