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按揭房歸一方怎么處理
夫妻一旦感情破滅,那么就走向婚姻盡頭,當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一個很關鍵的地方。因為財產的分割就關系到夫妻雙方可以獲得利益的多少。那么如果是在離婚的時候,按揭房歸一方所有怎么辦呢?下面為您介紹,歡迎閱讀
一、離婚按揭房歸一方所有該如何做
1、離婚如果是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的,法院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上明確有房子歸你的條款,那么就不用再做什么,法院的文書是確定房子產權歸你的法律依據,辦理房產證時提供該文書,可直接辦理你自己的房產證。
2、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自己私下簽訂的離婚協議,就需雙方去公證處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公證書和法院的文書效力同樣,辦理房產證時提供公證過的離婚協議,可直接辦理你自己的房產證。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含義
協議離婚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以下簡稱財產分割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中附加達成的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協議離婚而就財產分割問題單獨達成的協議。
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并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于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后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