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簡易程序多久開庭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國內洗澡的離婚率是越來越高了,離婚是有兩種方式的,一是協議離婚還有的是起訴離婚,那么起訴離婚簡易程序多久開庭?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起訴離婚簡易程序多久開庭
中國的公民訴訟法對于起訴離婚后法院什么時候開庭,并沒有具體的規定,不過對案件總共的審理時間有了具體的限制。民訴法第149條相關條文,法院審結一般程序案件的時間,需要在正式立案后的6個月以內。如果情況比較特殊的話,在經過院長審批后,可增加6個月;如果需要再次延長時間,就需要向上一級法院申請。
民訴法第161條相關條文規定,法院在審理簡單流程案件的時候,需要在立案后的3個月內審結。
二、離婚簡易程序直接開庭嗎
一般而言,對于當事人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起訴后多久開庭,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對于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由此,當事人起訴離婚后,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必然在三個月內開庭;適用普通程序,在六個月內開庭均不違法。只是如果法院頂著審理期限開庭,那么就只有當庭判決了,一般的法院都不會如此排期。
三、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離
如果符合準予離婚的情形,審理期限簡易程序是三個月,普通程序是六個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審審限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