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子女隨母方生活的6個情形
【案情】
女方與丈夫結婚多年,有一個孩子現在1歲半,由于女方發現丈夫有外遇,想提出離婚,但女方想要孩子。請問:哪些情況下,子女隨母方生活?
【評析】
1,2歲的孩子,一般母親一方的生活;2,兩年多的小兒童,如果母親是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母親身邊的生活的可能性:(1)有一個較大的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兒童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們的健康成長顯然是不利的;(3)沒有其他的孩子,但是父親身邊有其他子女的;(4)兒童的生活,兒童的生長優勢,和父親患有持續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狀況,而不是與他們的孩子。(5)的父親和母親養育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需要他們的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們單獨與我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和祖父母的要求,有能力幫助母親照顧孫子;(6)對十歲以上的孩子,他們的母親選擇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