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協意離婚
問:妻子患有精神病,一天我趁她清醒時與她簽訂了協議書,約定兩人自愿離婚,家中全部財產歸她所有,她在協議書上簽字認可。
但她的父母不同意我們離婚。請問:我們的協議離婚是否有效?
答:精神病患者不能協議離婚。
法律規定,對于婚姻關系中實體性的權利義務,只能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主張才行。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這樣的人離婚不能用協議方式,而必須通過訴訟讓法院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