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后妻子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才知10年前丈夫就已經向法院訴
“我們已經離婚了?”聽到法官的答復,王某驚詫不已。此時,她才知道,十年前,自己已是單身。
王某,四川人。19年前,只有22歲時,她來到臺州一家工廠打工,認識了工友曾某。曾某是臺州人,挺老實,也很關心王某。
在工友的撮合下,兩人結婚了。婚后一年,兒子出生,王某辭了工作在家帶孩子。
不久,兩夫妻來到寧波鎮海。孩子長大開銷越來越大,家里又只靠曾某一人支持,他有點力不從心了。
曾某在工廠認識了幾位牌友,壓力大時就打上幾把牌,說是“小賭怡情”。夫妻倆因為這事吵過好幾回。
可不管她軟硬兼施,曾某都不聽。王某覺得生活無望。
在一次老鄉聚會時,王某遇上了初中同學李某。李某,是她的初戀情人,還沒結婚。
多年未見,兩人有說不完的話。王某每次與丈夫爭執后,都會去找李某傾訴,兩人暗生情愫。
一日,李某提出,要帶王某母子遠走高飛。考慮到兒子,王某沒有同意。
王某回家后,正巧碰到房東來催討房租。王某沒錢,被房東冷嘲熱諷了一番,曾某回家后,不但不安慰妻子,還埋怨她亂花錢。當晚,王某決心帶上兒子與李某私奔。
曾某發現妻子走了,辭了工作,到處尋找王某和兒子。但不論是登報,還是報警,都毫無結果。
2002年,曾某向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由于王某下落不明,法院進行了公告送達,并缺席審理,判決兩人離婚。
第二年,曾某又回到鎮海,組建了新的家庭。
離家出走的最初幾年,王某與李某相處很好,但李家一直從中反對,迫于壓力,5年后,李某與王某分手。
王某自覺無顏回家,只好帶著兒子四處打工,直到兩年前才回到娘家。如今,離家出走已經13年了,兒子都17歲了,卻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是誰。
2011年底,王某再次回到寧波,投靠親戚。遇到當年一起在鎮海打工過的老鄉,聽說曾某已經再婚了,王某決定離婚。
來到鎮海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王某這才知道,十年前,丈夫就放棄了自己,單方面已經提出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