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老漢經常遭小20歲的妻子歐打,向法院起訴離婚
晨報訊(記者 顏斐) 60多歲的趙老漢與比自己小20多歲的王某結婚后,自稱經常遭受對方的毆打,于是兩次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近日,順義法院判決二人離婚。
趙老漢因為家里窮一直沒有娶妻。2008年7月,經人介紹,認識了從河北來京打工的王某,并于同年8月登記結婚。趙老漢稱,由于婚前對王某了解不夠,加之年齡差得太大,婚后經常發生矛盾。后雙方分居生活,但吵鬧不斷。一年來,王某總毆打自己,致使其身體多處受傷。
趙老漢說,他現在對王某產生了恐懼感。因雙方已無感情可言,面臨痛苦的婚姻,他曾于2009年1月起訴離婚,后經法院的調解撤訴。現在,雙方的感情已徹底破裂,無和好可能,再次起訴要求與王某離婚。法庭上,王某不同意離婚。她認為,夫妻感情未破裂,她也從未毆打過原告。
法院認為,雙方感情基礎薄弱,婚后常為生活瑣事等吵嘴打架,影響了夫妻感情的建立,趙老漢兩次起訴離婚,說明二人之間的感情已徹底破裂,故對趙老漢的離婚請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