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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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3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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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2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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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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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離婚案件中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主要規定2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共同財產】廣東省高院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主要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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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離婚案件中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主要規定1
【共同財產】婚姻法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主要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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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略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二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而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即賠償原則。從我國近幾年我國的婚姻家庭關系的現狀看,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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