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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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12-03
北京市財產分割關于離婚后的住房問題
1.處理離婚后的住房問題,應以保障當事人的基本生活條件和有利于社會穩定為原則,并注意適當照顧生活有特殊困難及離婚后撫養子女的一方。判決離婚的案件,原則上應對離婚后當事人的住房問題作出處理。如果當事人對離婚后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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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12-03
北京市財產分割關于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問題
1.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雙方結婚時間較長(一般可掌握為結婚已滿10年),且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管理、修繕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購置的雖為個人專用,但價值較大的首飾、圖書資料、汽車、摩托車或一方為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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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12-03
北京市財產分割關于離婚后的子女撫養問題
1.人民法院對于準備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案件,在確定未成年子女歸誰撫養時,應堅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同時應根據父母雙方所具備的撫養條件,父母的思想品德等因素綜合考慮。 對于子女有識別能力的(指能自主、清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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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12-03
財產分割及住房安置問題的幾點意見(二)
7.在具體判決財產的歸屬時,應考慮物品的使用價值,對當事人學習、工作必需的學習資料、業務書籍、工具等,應按照當事人的實際需要,合理分割。 8.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夫妻財產與其他人的財產處于共有狀態,應當由夫妻與其他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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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12-03
財產分割及住房安置問題的幾點意見
市中級人民法院、各區、縣人民法院: 今年三月在北京市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征求意見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幾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關于處理婚姻案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住房安置問題的幾點意見》經反復修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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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12-03
財產分割協議2012
立約人: 王,男, 58歲,族,市區人,退休工人,現住市區 胡同號(系下列立約人之父)。 王,男,32歲,族,籍貫、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歲,族,干部, 家住市區小區號。 見證人:趙,男,50歲,市人,現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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